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政法规
工商总局:将做好新《消法》配套法规制定完善工作
2013年11月21日 10:32   国际食品安全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从明年3月15号起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今天表示,已着手制定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依法加强行政监管执法。

  新《消法》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并规范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突出问题。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工商部门正组织修订《广告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总局规章,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

  张茅:完善有关商品和服务的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出台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办法,清理与新《消法》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清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其操作性和针对性。

  新《消法》加大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也相应明确。张茅表示,各级工商部门将用好用足新《消法》赋予的行政职能。

  张茅: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等各类违法行为。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息约束等手段,建立健全经营者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完善市场诚信体系。 (记者沈静文

免责声明:
  •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10-5718 0536
  • 3、本网欢迎作者投稿,投稿邮箱:zhouyx@accfutures.com(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最近会议
理事单位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GFSF 版权所有
中国区授权运营单位:布瑞克农业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布瑞克食品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中航科技大厦706室   100086
电话: 13911333641     Email:940287388@qq.com
京ICP备11021666号-2
Copyright © 2008-2015 www.gfs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