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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食品需要认准“蓝帽子”
2015年10月09日 13:37   国际食品安全网

近日,不要再服用辅酶Q10、大豆异黄酮等进口保健品的消息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引起了不少服用进口保健品者的恐慌。

      据了解,引起大家恐慌的起因是一位职业维权者向质检、食药监和司法等部门进行举报和起诉,4款在国内销售的进口营养品存在非法添加成分、未按规获保健品批文等情况,涉及普丽普莱、康麦斯、澳琳达、天然元等多家企业,案件均在调查中或已进入司法程序。

      昨天,记者走访了我市数十家药店后,未发现涉事的4款产品,官网产品都已下架暂停销售,但是在其他非官方的电商上依然能找到这些产品。

      其中一款普丽普莱辅酶Q10软胶囊”60粒装的产品包装上标明了配料含有辅酶Q10。市保健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工作人员朱亮介绍,辅酶Q10”是一种脂溶性抗氧化剂,具有提高免疫力、增强抗氧化、延缓衰老和增强人体活力等功能,医学上广泛用于心血管疾病,现在也被用于保健品市场。

      我国《关于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辅酶Q10”用于保健品,但该款产品上并没有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号。《辅酶Q10通知》中还明确规定辅酶Q10每天的食用量不得大于50mg,且要标注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普丽普莱的该款产品每粒含辅酶Q10”100mg,食用方法标注最高限量是一天不超过4粒,超过国家标准8倍。

      此外,记者也在一些销售进口商品的商店内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保健食品。在一瓶鱼肝油的商品标签上,中文字体明显小于外文字体,内容也过于简单,没有食用方法、不适宜人群等信息,除了应标注的没有标注外,还有过于夸大功效的内容,仔细辨别中英文内容,发现中文翻译与英文原文存在差异,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称,不论是进口还是国内的保健食品,认准保健食品的标志,也就是正规外包装盒上标出的天蓝色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国)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是卫(进)食健字。此外,正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标准中外对照标签,且中文字体须大于外文字体;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有效卫生合格证书,并贴有防伪标志;产地清楚。按规定产品应标明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代理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具备基本要素。正规进口保健品一样也须有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国产保健品标准要求。

      朱亮表示,辅酶Q10一直以来都是重灾区,国内也是假货横行,进口保健食品要按照国家规定申请注册,国内外也存在剂量不同的标准差异,更加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把关,今年10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强了对保健食品的管理,将有望改变保健食品乱象丛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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