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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2015年08月31日 10:08   国际食品安全网

今年101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本市正在筹建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的高架路,并视具体情况开放匝道,供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涉及10大类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上传或下载食品安全信息,消费者有权查询。该高架路建成后,将打破食品在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以及相应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食品能真正一追到底。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等总共十大类食品,对其生产、流通、餐饮和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信息进行追溯。未来目标是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由于涉及的食品量大面广,平台的打造也不是一蹴而就,所以有关方面会在101日前发布公告,说明哪些类别食品在什么时间节点可以追溯,纳入首批可追溯全市统一平台的食品,可能包括粮食、畜肉、禽类、蔬菜等四个大类。其他类别食品则逐步推进,拟用两三年时间做到可追溯。

  顾振华表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会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具体运行的情况还需要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检验。

  消费者有权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专用查询设备等查询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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