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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安法实施后 北仑查获首起食品安全案件
2015年10月26日 13:59   国际食品安全网

今年10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强调,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日,北仑一家超市因售卖13袋过期酱油,将面临5万元以上的处罚,由此成为新食安法实施后北仑第一起被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

下午1点,该超市负责人来到大碶市场监管所,经过情况询问、后续调查汇报等流程后,在案件笔录上签下名字。

记者在大碶市场监管所仓库看到,过期酱油共13袋,生产日期为201412月,保质期9个月,目前已经过期近一个月。这批过期酱油涉案价值约26元,金额不大,但该超市却将为自己的行为缴纳至少5万元的罚款,罚款数额是涉案金额的近2000倍以上。

原来这种情况货值不足一万的,处以两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现在新食安法实施后,货值不足一万的,要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大碶市场监管所罗浩涌说。

目前,涉案的13袋过期酱油已被查封,该案件也进入取证、立案调查等阶段。

据了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明确强调,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新食安法对食品案件违法查处是一个有力保障,商家会更注重于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台帐。罗浩涌说,新法还涉及了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明确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保健食品标签要写明成分含量,消费者有奖举报并受保护等。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留购物凭证,如果遇到危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可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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