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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游客新疆吃自助餐 浪费1200克被罚2400元
2015年10月30日 08:51   国际食品安全网

镇江丹徒区宝堰镇的凌先生一家6口,近日前往新疆游玩,1024日晚,6人前往乌鲁木齐市一家由外地人开办的海鲜自助餐饮店用餐,付完1500元的餐费后,却被告知,因6人取的食品有1200克被剩余在桌面上,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按照餐饮店的规定,需要交纳2400元的罚款。凌先生一家在索要发票准备离开时,却突然被后悔开具发票的店员拦住,双方僵持不下,直到警察赶到时,凌先生一家这得以离开。27日,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的2400元罚款。28日,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的凌先生又继续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镇江丹徒区宝堰镇的凌先生近日带着家里人前往新疆游玩,1024日晚,凌先生一家6人来到位于沙依巴克区一家外地人合伙开办的金钱豹海鲜自助餐饮店用餐,由于是自助海鲜,凌先生一家人也是各取所需。用完餐后,收银员按照收费标准核算,6人总共1548元的餐费和饮料费,凌先生没有说什么,直接付清了餐费。就在凌先生一家准备离开时,工作人员发现这6人浪费比较严重,于是要求按照店内公示的规定,浪费50克以上就得加收人民币100元,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

于是服务员直接将这6人浪费的海鲜进行称重,集中在一起一称总共1200克,收银员简单一算,说是要罚款2400元。生气的凌先生说,你要罚款可以,但必须开具发票。收银员说:可以,于是凌先生将2400元罚款交给了收银员,收银员也在发票中付款单位一栏中注明了自助餐饮C13客人浪费1200克罚款2400。就在凌先生一家准备离开时,一群店员突然拦住他们的去路,不准他们进入电梯,说是必须退还发票才可离开,一位负责人说,罚款也可以退还。但较真的凌先生却坚决不愿退还发票,双方僵持了大约1个小时左右,凌家人为此只好报警求助。警察赶到现场后进行了现场调解,凌先生一家6人这才离开了餐饮店。

25日,凌先生气不过,拿着发票找到当地物价部门,物价局的人员明确指出,餐饮店罚款是不对的。27日,经过物价部门的协调,餐饮店退还了凌先生的2400元罚款,并让凌先生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28日凌先生又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前,此事还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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