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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药监局:6批次食品不合格 鸭脖防腐剂超标
2015年08月31日 09:46   国际食品安全网

昨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涉及蜂产品、罐头、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6类共120批次,其中6批次不合格。

 


 鸭脖防腐剂超标

 

 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腌腊肉制品、生鲜肉、熟肉制品等,共抽检41家企业的43个批次产品,其中5个批次不合格。

 

 芜湖县宏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鸭脖(2015/3/15)被检出山梨酸超标,原因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亚硝酸盐是一种普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肉制品加工的发色剂,同时也有抑制肉毒杆菌的作用。有的企业为了提高肉制品的“颜值”,加入大量亚硝酸盐。安徽银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鸭”(2015/4/24),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此外,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蚌埠华夏店出售的“优质带皮前腿猪肉”(2015/6/11)挥发性盐基氮超标,安徽卫食园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乡风干咸肉”(2015/2/4)酸价超标,宿松县五里乡屠宰厂的新鲜猪肉(2015/6/11)挥发性盐基氮超标。

 



 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此次抽检5家薯类及膨化食品企业的7个批次产品,包括品质指标、重金属、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检验结果为1批次不合格,安徽省泰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南瓜酥”(2015/05/02)里检出了糖精钠。按照规定,在膨化食品中不得检出糖精钠,该企业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问题。

 

 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同时发出消费警示:购买肉制品时须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已经买回家的,最好存放在阳光无法直射的地方。

 

 消费者如购买或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http://www.cfqn.com.cn/yqtb/8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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